各二级学院(处室):
为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学校定于2025年6月27日对全校所有教学、实训及相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小组
为做好本次实验安全检查,特成立安全检查小组:
组 长: 分管校领导
副组长:教务处长、各二级学院院长
组 员:教务处、安保处、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安全制度与管理: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、实训室工作日志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填写规范。
(二)基础设施:实训室天花板、地板,门窗是否完好,有无漏水问题。
(三)仪器设备安全:仪器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,有无异常现象。
(四)消防安全: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,如灭火器、消火栓、烟雾报警器、应急照明等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,有无堵塞、占用现象;实训室是否存在易燃物堆积,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。
(五)电气安全:电气线路是否老化、破损,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现象;插座、开关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过载使用情况。
(六)卫生条件:地面无杂物、水渍,实训台面物品分类有序,仪器设备归位,无堆积杂物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实训室安全。
2.全面排查,不留死角,要按照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的原则,对实训室安全进行全面排查,做到不留死角、不走过场,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
3.根据5月份实训室期中安全的检查情况,对于存在问题的学院和实训室,检查小组进行重点跟踪和复查。
4.检查结束后,各实训室需断电、关好门窗,做好假期实训室防漏水防短路等安全工作。
教务处
2025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