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科〔2023〕43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8号)等文件要求,做好我校实训场所安全工作,各二级学院(处室)以安全检查为重点,高度重视实训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,积极动员并组织了一次全面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,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。
(1)实训场所空间及设备布局合理;配用电处无任何杂物;
(2)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齐备且有效;安全通道畅通,疏散标识醒目;
(3)防盗措施(防盗门窗、保险柜、监控、报警等)落实,贵重物品向安保处登记备案;
(4)实训物品摆放合理、规范,卫生环境达标;
(5)实训设备用电安全,无安全隐患,需24小时供电的设备,向总务处、安保处和教务处登记备案;
(6)课后关闭用电设备,节假日关闭实训室总电闸,做到既安全又节能;
(7)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规范,有安全防护设施;安全警示醒目,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;
(8)建立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台账。
(9)学生备赛室学习与生活居住分离,防止火灾的发生。
